东安县司法局有序推进公职人员违规涉矿专项整治活动
2017-09-20 17:04:04          来源:县司法局 | 编辑:刘联波 | 作者:邓忠宝          浏览量:4714

  9月20日,随着东安县司法局最后一名工作人员填完《东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全系统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基本完成。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8月以来,东安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是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整治活动自2017年8月20日开始,到2018年1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查处、规范总结四个阶段,对局系统全体国家公职人员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农村水电开发、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等六大类经营性活动进行清理。县司法局出台了《东安县司法局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切实履职担当,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建立并落实“局统筹、专项整治办负总责、各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的监督作用。下阶段重点根据个人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和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处整治,通过建章立制,最终促进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依纪依规履职尽责,减少不合理行政干预,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责编:刘联波

来源:县司法局

  下载APP

东安融媒